近日,《合肥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修改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新建房屋须安装节水型卫生洁具。
新建房屋应当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节水型卫生洁具和配件。新建房屋安装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节水型卫生洁具和配件的,不得交付使用。本条例实施前已经安装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节水型卫生洁具和配件的,房屋所有权人应当分期分批进行改造。
此外,新建、扩建工程未按照规定配套建设相应的节约用水设施的;节约用水设施投入使用后,未加强维护管理,造成节约用水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由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根据行为和情节,可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除了合肥之外,新疆昌吉市2020年6月也印发《昌吉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新建房屋应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节水型卫生洁具和配件。仍安装国家明令淘汰的便器水箱和配件的,不得交付使用,责令其限期更换。禁止销售使用国家己明令淘汰的用水设备和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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